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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印发《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信用安徽
发布时间:2023-03-17 16:54:37

为深入贯彻落实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大会精神,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撑作用,切实解决企业在开具无违法违规证明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企业急难愁盼,打好组合拳,进一步优化安徽省营商环境。

化繁为简 40个领域全面上线

《方案》指出,2023年起,安徽省企业在申请上市、融资、评优评先等事项中,通过“信用安徽”网站、“皖事通办”平台等免费申请获取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以下简称信用报告),代替赴多部门办理法院执行、发展改革、教育、科技、经济和信息化、民族宗教、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管理、安全生产、审计、市场监管、广电、体育、统计、林业、医疗保障、地方金融监管、人防、档案管理、新闻出版、电影、药品监管、税务、气象、地震、消防安全、烟草专卖等40个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

应替尽替 企业信用报告全面推行

依托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2023年2月底前开发上线信用报告查询系统,持续做好系统安全、稳定、运维保障工作。

在提升服务质效方面,按照公益免费、便捷高效的原则,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提供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信用报告服务,供企业自主选择。企业可登录“信用安徽”网站、“皖事通办”平台等,完成统一身份认证后,线上下载电子版信用报告,并纳入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电子证照系统管理。企业也可通过政务服务窗口、一体化智能自助终端等,线下查询、打印信用报告。

《方案》明确,2023年4月起,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全面推行企业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实现“应替尽替”;各级政府部门可直接通过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获取企业信用报告,不再要求企业提供信用报告或无违法违规证明,实现“无感智办”。

此外,企业信用报告的应用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围绕优环境、促发展,在审批备案、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政策资金支持等更多事项中推广应用。企业在开展市场经营活动过程中,需要合作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的,鼓励应用信用报告。

完善保障机制 强化权益保护

《方案》要求,要充分发挥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作用,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跟踪了解、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方案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严肃查处泄露、篡改、毁损、窃取信用信息等行为,对因信息迟报、漏报、瞒报或拒不执行有关规定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进一步强化权益保护。企业认为信息有误的,可按照有关规定提起异议申诉,相关部门应及时受理反馈。存在违法违规信息的企业,可向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提出申请,对其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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