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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华邵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MA2MUFYA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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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提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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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查询结果仅依现有数据展示相关信息,供社会参考使用。使用相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对信息使用行为的合法性负责。
3、因篇幅有限,单类数据仅按更新程度展示前100条信息。
基础信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 事务合伙人 金家山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6-04-14 住所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黄线以南(方华泵业内)
行政处罚
第 1 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皖宣绩交罚﹝2025﹞1100025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3-19
处罚內容 罚款壹仟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0.1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违法事实 宁国市华邵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PC3197)
处罚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处罚机关 绩溪县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1731003262903Y
数据来源单位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00000029862801
行政处罚
第 2 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4﹞第134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19
处罚內容 2024年11月19日9时00分许,我局执法队员巡查发现宁国市兴宁路叠翠山庄路面污染,经调查后发现宁国市华邵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驾驶皖P·C1203重型半挂牵引车于11月13日时从兴宁路叠翠山庄旁停车场内驶离至兴宁路时,车辆未保持整洁,运输货物未做覆盖,造成遗撒并污染路面。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的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1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违法事实 2024年11月19日9时00分许我局执法队员巡查发现宁国市兴宁路叠翠山庄路面污染经调查后发现宁国市华邵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驾驶皖P·C1203重型半挂牵引车于11月13日时从兴宁路叠翠山庄旁停车场内驶离至兴宁路时车辆未保持整洁运输货物未做覆盖造成遗撒并污染路面。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
处罚机关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17020032569337
数据来源单位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17020032569337
行政处罚
第 3 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皖宣交罚﹝2023﹞1100087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2-01
处罚內容 罚款壹万壹仟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1.1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违法事实 宁国市华邵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PB3911)
处罚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参照《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处罚机关 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1700003245054D
数据来源单位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00000029862801
行政处罚
第 4 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皖宣交罚﹝2023﹞1200055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7-05
处罚內容 罚款陆仟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0.6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违法事实 宁国市华邵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PB3911皖PM330挂)
处罚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参照《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处罚机关 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1700003245054D
数据来源单位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00000029862801
  • 主办单位: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宣城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办公室)
  • 电话:0563-3022650 邮编:2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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